新聞稿
新福港榮獲「環保承建商獎」

(香港,2012年3月26日) 新福港營造有限公司在定期合約的組別中獲建築署頒發「環保承建商獎」,以表揚該公司的香港島西區、南區及大嶼山之定期保養合約,及屯門及元朗區之定期保養合約於環保方面的優秀表現。

香港政府一直鼓勵建造業及所有私營機構改善環境表現,新福港集團率先響應,發揮綠色創意,全力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新福港在各工地不斷就水質控制、空氣污染及環境監察等各方面引入創新的技術及措施,又積極把環保概念實踐於業務中,由規劃、設計、建築以致施工各個細節都考慮周詳,細心研究如何令各工序更符合環保要求,真正貫徹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集團一方面以環境保育去實現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承諾,另一方面又致力促進員工的康泰和發展,積極推行地盤安全文化。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女士向新福港代表頒發定期合約組別中的「環保承建商獎」。

關於環保承建商獎
為了鼓勵承建商在建築期間加倍注重環境保護及提高對工地環保的意識和水準,建築署自2001年開始推行「環保承建商獎勵計劃」。這獎勵計劃是推廣各承建商為了避免或減低建築工程期間對環境污染而所採取的措施及其成效。所有造價在二千一百萬元以上的建築署工程合約包括保養工程的定期合約均在評審之列。這次評審是根據各承建商在2011年內的工程合約施工時的環保表現而加以評分,其中最佳表現的承建商獲得嘉許。